江苏“内外兼修”推进城市更新

04月10日 16:25

江苏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聚焦城市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进一步优化存量、提升品质、完善结构,坚持走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努力创造更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江苏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城市更新体制更完善

《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一批体现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标准体系、方式方法初步建立。到2035年,具有江苏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城市更新是一件民心工程,也是一件耐心工程。”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共同富裕研究中心主任何雨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相对于高度现代化的新城区,旧城区无论是在空间形象、城市肌理,还是在功能结构、治理水平等方面,都相对滞后。


“在从计划到市场、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型过程中,大多数旧城区未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使得居住在旧城区的大量人口,无法享受到高品质生活。”何雨强调,“推动城市更新,让旧城区更宜居,才能让约占城市人口20-30%的旧城区居民,也能享受到现代化的文明成果。”


何雨进一步分析称,就耐心工程来说,旧城区往往是所在城市的发源地,是城市历史与文化记忆的源头,云集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对它们进行更新再造,必须要在处理好复杂利益关系的同时,处理好传统与现代、更新与改造、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此,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必须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社区为单位,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更新合力,才能让这一民心工程变成舒心工程。


《意见》提出,重点实施“七大工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老旧小区宜居改善工程、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和城市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工程。


目前,江苏城市建设中,还有哪些突出的问题和短板?


“江苏城市更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大多数城市都是历史文化名城,都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与文化记忆。”何雨认为,从根本上说,这些都是城市发展的宝贵财富,但对于城市更新来说,却增加了更新的复杂性、艰巨性与曲折性。


“相对于其他地区(如上海、浙江等),江苏的优势在于大多数城市的房价不算太高,特别是近年来持续的腾笼换鸟、退二进三,主旧城区的人口、产业等已经经历了一波力度极大的对外迁移,使得原本过度拥挤问题大幅降低,为进一步的城市更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资源支持,同时,在此的多轮更新中,江苏也积累了一系列成熟的工作机制与推进经验。”何雨进一步说,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大多数城市都是从原有的工业城市转型而来的。主旧城区处于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传统与现代两种观念的交汇点,推进城市更新的利益更加复杂、矛盾更加细微。


“以前老城区人口多、腾挪空间不大,现在随着功能疏解,腾出不少空间。”何雨建议,要有聚零为整的更新意识,不能还是老样子的化整为零,到处都是打补丁,还要有整合思维,把零散的要统合起来,按较大空间单元,进行功能布局重构。


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

可以说,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据统计,江苏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10411个,涉及居民302万户,历经各地多年持续努力,已改善6000多个老旧小区,200多万户居民迎来宜居“新家园”,过上了“新生活”。2021年,江苏改造113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量是2020年的两倍。


“城市更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旧城区的老旧住房,无论在功能上,还在结构上,都是上个世纪落后发展水平与陈旧规划观念的产物,已经不适应时代需要。”何雨说,比如住宅户型过小,无法满足二孩、三孩家庭需要;社区功能不完整,缺乏公共用房,导致老人、儿童活动空间不足等。


“因此,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理应具有前瞻性,通过更大力度的政策创新,调动其各方主体,特别是居民主体的积极性,让他们支持更新,并在更新中有真实的获得感。这就意味着,城市更新要谨防仅仅是面貌更新,而非功能更新,仅仅是形式更新,而非观念更新。”何雨强调,“过于纠缠微更新,缺乏对问题突出地区更新的大气魄大手笔,有可能导致城市更新变成二次浪费,再次落后。”


《意见》要求,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支持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等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加强闲置低效厂房、仓库等更新改造,植入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互联网+”等新业态,实现高效复合利用。鼓励低效商务楼宇、商业商贸综合体、交通综合枢纽周边等改造,通过嵌入式产业空间、创新空间,塑造综合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打造“主客共享”的品质场所、文化空间。通过拆违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织补拓展口袋公园、便民绿地,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


《意见》还明确,负面清单事项,比如,在城市更新中应采用“微改造”方式,不得脱离地方实际,不得搞运动式推进,不得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来源 | 长三角日报

责任编辑 | 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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