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诉讼业务办理的通告

03月08日 13:25

昆山市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诉讼服务大厅

现场诉讼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司法需求,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2022年3月8日起有序恢复院本部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民商事、执行、行政、诉讼保全立案、档案查询业务,以及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自助立案服务等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方式不变: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http://www.zjrmfy.suzhou.gov.cn


2.苏州智慧法院APP


3.江苏诉讼服务(http://ssfw.jsfy.gov.cn)


4.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5.江苏微解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PC端(http://odr.jsfy.gov.cn)登录,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查询调解进度等,调解成功的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6.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邮寄立案地址: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前进东路1258号),电话:0512-57706424。


对属于人民法庭受理的一审案件,可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周市人民法庭:昆山市周市镇海鹏路16号,电话:0512-57060212;


巴城人民法庭:昆山市巴城镇临湖路8号巴城镇综治中心,电话:0512-57986038;


千灯人民法庭:昆山市千灯镇文峰路150号,电话:0512-57113706;


花桥人民法庭:昆山市花桥镇天丰路58号,电话:0512-57698224;


张浦人民法庭:昆山市张浦镇阳光中路和银河路交界口,电话:0512-57291860;


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昆山市锦溪镇文昌路171号,电话:0512-57758659。


二、诉讼服务大厅开放民商事、行政、执行、诉讼保全立案窗口。


三、本院各人民法庭(花桥人民法庭、千灯人民法庭、周市人民法庭、巴城人民法庭、张浦人民法庭、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诉讼服务窗口一并开放。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前往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昆山市桃花江路)和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诉讼业务,须带好身份证或暂住证以及办理相关业务的诉讼材料。进入时须按照昆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关健康码、行程码或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安检人员体温检测。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来源 | 昆山法院

责任编辑 | 朱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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