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初次携手——中共三大

02月08日 16:27

▲中共三大会址

广州东山恤孤院后街31号(今恤孤院路3号),是一幢两层砖木结构普通楼房的独立庭院,四周比较空旷,北边有“逵园”,是华侨女青年读书的地方;南边走一段路就是“春园”;西边有一片荒草地和一个鱼塘;东边是“简园”,楼房因年久失修,显得有些破旧。在东山这个拥有众多官邸洋房的地方,这座庭院显得宁静而普通。也正是这一点,广东区委选中它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址。


二七惨案的意义

▲武汉二七纪念馆雕像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在参加中共中央西湖会议后,于1922年12月回到了莫斯科,向共产国际和苏联政府汇报他第二次中国之行。他在报告中要求共产国际加大促使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的力度。1923年1月12日,共产国际执委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并任命马林为共产国际东方部海参崴局(即远东局)第三号人物,要他和维经斯基一起“出席中国共产党下一次代表大会”,督促中国共产党加紧实施国共两党合作。


2月初,马林第三次来到中国。这时,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二七惨案。中国共产党人从血的教训中认识到:要战胜强大的敌人,仅靠无产阶级孤军奋战是不够的,必须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建立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正如蔡和森所说:二七惨案以前,工人运动处于勃兴时期,“我党同志当时都抱乐观态度,以为可以不经过国民革命而无产阶级的革命可以马上成功。”二七惨案后却不同了,许多党员由此得到教训:“工人阶级独立的斗争是不能得到胜利的,而必须有各阶级的援助。”这就使许多党员对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切的体会。加之这时,孙中山重新夺回广州的控制权,在重建广东革命根据地过程中,对联俄联共表示了很大热情,国民党自身的改造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因此,中共党内赞成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的人日渐增多。当马林向中国共产党传达共产国际“一月决议”时,中共党内大多数党员表示赞成决议的原则。这一切表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国共合作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



大会争论的焦点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30多人,代表全国党员420人。马林参加了大会。

大会重点讨论的是共产党加入国民党的问题。讨论中,代表们对共产国际“一月决议”的原则没有什么不同意见。但在如何理解和执行这个决议的问题上,却发生了尖锐的分歧和激烈的争论。


以马林、陈独秀、张太雷为代表的一派认为:目前在中国只能发展国民运动。国民党是代表国民运动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人一定要集中自己的力量组织国民党,在国民党内工作和发展国民党。


以张国焘、蔡和森、刘仁静为代表的一派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国民党现在并不代表国民运动。因此,当前我们共产党人首先要对国民革命的思想继续进行一般的宣传,特别要做大量的工作,把工农民众组织起来,引导他们投入国民革命运动中来。但这项工作不是压倒一切的。我们不要忘记,组织工人,提高他们的觉悟,乃是我们党的特殊任务,这是劳动运动,不能把它说成是国民运动。我们共产党一方面要作为一个独立地对我们关于目前时局的政治主张进行宣传的组织而存在;另一方面,不要把工会运动从我们手中转到国民党手中。所以,在现阶段,只有在共产党有强大力量控制的工人集中的地区,我们才能自行组织国民党支部;而在共产党力量依然十分薄弱、国民党也没有广泛影响的工人集中区,我们就不必为国民党在那里组织支部,也不让其影响渗入。


会议在讨论共产党员要不要全体加入国民党和应不应在工人群众中发展国民党的组织等实际问题时,发生了尖锐的对立。马林、陈独秀坚持所有共产党员没有例外地都应加入国民党,并在国民党内积极工作,“一切工作归国民党”。张国焘等则指出:如果中共全体党员都加入国民党,而且都要在国民党内担任实际工作,那还有什么中共的独立呢?他们主张:担任中共各级领导的中共党员,担任与国民党无关的工作如职工运动等的中共党员,则不必加入国民党,或加入而不必在国民党内做实际工作。他还反对工人群众加入国民党,反对在工人群众中发展国民党的组织。


合作方针的确定

对如何参加国民党的问题,经长时间的讨论,在代表中仍未取得一致意见。但经过对这一问题的热烈讨论,代表们对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目的,有了明确的统一认识:一、改组国民党为左翼的政党;二、在中国共产党不能公开活动的地方,扩大国民党;三、把优秀的国民党员吸收到我们党内来。因此,大会最终是既反对了以张国焘为代表的“左”倾观点,也没有全盘接受马林提出的“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等否认党的独立性的右倾观点。


大会最后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其他8个决议案。其中,《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问题的决议案》是大会通过的最重要的决议案。这项决议的草案是陈独秀起草的。在提付表决时,以21票赞成,16票反对被通过。


决议案分析了国民革命的重要性,指出半殖民地的中国应该以国民革命为中心工作,以解除内外压迫。决议案还分析了国共两党的社会地位及国共合作的必要性。“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代表大会亦通过此议决。”决议案还指出:“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严谨我们的纪律,以建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为此,中国共产党“须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以应目前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定了共产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方式以实现国共合作的方针,从而有力地促进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和革命形势的发展。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新三民主义及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国共合作的局面正式形成。

▲挥师北伐

责任编辑 | 庄哲彦

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第一昆山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ksrmtzx.com/news/detail/86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