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科技创新!长三角齐发力

01月19日 11:36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关键,今年伊始,长三角纷纷发力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定位为知识产权综合性立法,兼顾促进和保护工作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特点,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条例》有何新颖之处?


例如,《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和开放许可等制度,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通过赋予完成人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方式,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运用。同时,《条例》明确禁止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禁止违反诚信原则的作品登记申请。此外,条例还完善了执法保障机制,对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和专利重复侵权行为,省、设区市知识产权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不仅是江苏,探索、创新,也是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词。日前,《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出台,“高质量发展”将成为创新的“主线”。去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已正式实施。


“在知识产权领域,我国近年来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发明人权益界定等,都需要制度性突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上海和江苏作为我国的知识产权的大市和大省,采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上述核心问题得到最终的解决。”


“同时,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在引进外资时,沪苏避免会面临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问题。”林江举例说,“例如,如何消除外资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的忧虑等。只有让包括从事先进制造业在内的外资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充满信心,才有助于在新时代继续有效地扩大使用外资。”


“我们将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展试点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外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上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此前曾表态称,此举旨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国际化发展。


不过,顶层设计的完善固然重要,政策的落地实施更为关键。


“应该说,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数量相当多,但存在重量不重质的问题,如何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市场主体和自然人产生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和相关的发明,是当前我国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上海和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行制度创新试验迫在眉睫。”林江说,“同时,我国实用新型知识产权数量较多,原创型知识产权数量不太多,如何通过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更多的原创型知识产权的诞生,存在一定的挑战。”


在林江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老问题,但在新时代,要作出全新的解释并加以解决并不容易。


“目前,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上海和江苏都从制度层面加以限制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要真正杜绝上述现象并不容易。例如,如何界定某一企业的专利申请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如何判断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正在恶意抢注商标?如果引发了官司,相关的法院是否能秉持不偏不倚的专业态度,作出使各方都信服的判决?”林江说。


“同时,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高价值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如何界定高价值专利,引导市场主体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人才去从事知识产权的创造工作,应该成为政策的关键。只有当全社会都关注高价值的专利申请工作时,才能有效减少企业非正常专利申请,也让抢注商标等不良现象受到从业者的唾弃。”林江进一步指出,“此外,上海和江苏都是我国的知识产权的重点地区,在推出相关措施的同时,如何加强两省市之间的协同,值得关注。”

来源 | 长三角日报

责任编辑 | 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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