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较大幅度改善!PM2.5浓度实现“八连降”

交汇点 01月16日 14:10

交汇点讯 1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较大幅度改善,PM2.5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以省域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同比提升,近岸海域水环境显著改善,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空气质量: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

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13个设区市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8市达到二级标准。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2.4%,创历史新高,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

2013年以来,省环境监测中心拍摄的空气质量日历图清晰反映了江苏空气质量的变化历程,“黄泥天”逐渐消失,“灰霾天”越来越少,“水晶蓝”已成常态。全省PM2.5浓度近年来大幅下降,以南京为例,PM2.5浓度由2013年的7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1年的2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的下降大幅提高了大气的能见度,选取2013年和2021年每月5日的照片进行拼图,结果形成鲜明对比,2021年的天空已不见灰霾,蓝中透亮、空气清新。

2013年(上)与2021年(下)能见度对比

水环境质量:国省考符合Ⅲ类水体比例稳定提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地表水国考断面数量翻番、部分新增断面水质基础较差的情况下,江苏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仍同比改善,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同比上升,超额完成国家对江苏下达的2021年计划任务。全省65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0%以上,完成省定工作目标。

为保障汛期地表水水质,2021年江苏提前开展汛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防范水质下降,7—8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较上年同期分别提升4.2个和10.0个百分点,1—8月累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同比改善5.7个百分点,为年内累计水质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1个月;10月启动“保Ⅲ增Ⅲ”攻坚行动,国考断面水质进一步提升,17个“增Ⅲ”断面中有11个水质成功升至Ⅲ类,攻坚期国考断面累计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升幅超过7.2个百分点。

南京金川河整治前(上)后(下)

太湖:2021年,太湖水质持续改善,湖体总磷、总氮浓度均达近10年同期最低值。太湖总体水质处于Ⅳ类、轻度富营养状态,总磷浓度为0.058mg/L,同比下降22.7%;总氮浓度为1.10mg/L,同比下降13.4%。

长江流域:2021年,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流域水质总体达到“优”级别。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98.3%的长江主要支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不断改善给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空间,长江鱼类多样性开始恢复,“水中大熊猫”江豚时常成群出没,“十年禁渔”成效初显。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显著改善

2021年,江苏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较2020年显著改善,优良(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同比大幅提升,达87.4%,升幅超过40个百分点;其中,春、夏、秋三季优良海水面积比例分别为82.8%、91.7%和87.7%,同比有不同程度提升。海洋生态状况总体向好,生物群落基本稳定,生物物种数较2020年同期略有增加,清洁指示类群(软体动物)种类数和个体百分比有所上升,耐污指示类群(环节动物)个体百分比有所下降。

为全面深化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考核任务,江苏以湾长制作为切入点,开展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目标攻坚应急管控,进一步强化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监测监管工作,对主要入海河流问题断面开展溯源排查及整改,强化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动近岸海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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