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放寒假,2月14日开学上课

01月15日 16:35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有意义的假期,1月14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工作的意见》。

1.本学期放假日期

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全市中小学均于1月21日举行休业式,全市幼儿园学生在园最后一天为1月18日。


放假时间定为:1月22日至2月13日。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2.下学期开学时间

下学期幼儿园、中小学均于2月14日正式开学上课。学生于2月13日报到;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于2月10日报到。


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

近期,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大,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假期前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假期期间牢记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全市师生员工尽量就地过年过寒假,尽量不离开苏州,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假期中

校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确需离苏应严格执行师生员工请假报备手续,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严格执行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全市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近 14 日内有病例报告的所在设区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返校前

提交前14天每日体温检测和记录。

近 14 日内有病例报告设区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注:中高风险地区以返校报到日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学校要做好假期内学生的“五项管理”工作,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


家长要树立科学正确的育儿理念,规范孩子对电子产品的使用,特别是做到科学上网、理性上网、绿色上网,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有计划、有目的安排孩子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培养孩子良好劳动品质,增进亲子交流沟通,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主动带领孩子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来源 | 昆山教育发布

责任编辑 | 庄哲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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