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发布

01月14日 11:11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科学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62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防治现状,2022年1月7日,《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下文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


《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技术支撑体系为内容,正确处理好预防与治理、服务与管控、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科学统筹本地区规划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创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规划》突出四个重要目标

1.调查评价精度大幅度提高

完成全市城镇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工作。


2.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

维护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常态化开展全市地面沉降监测,动态掌握地面沉降变化情况。


3.灾害风险程度降低

持续加强地面沉降防控,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0毫米/年以下。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力度,启动地质灾害危害性全市域评估工作,切实规范切坡建房、工程建设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4.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继续强化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汛期零报告;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力度,开展防灾人员技术培训,增强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规划》明确三大重点任务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一是城镇综合地质调查,大力推进全市多要素城镇综合地质调查工作,建立基于城市地质灾害的预警技术体系,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二是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查明地质灾害风险底数、防灾减灾资源和能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控模式由隐患防控向“风险、隐患”双控转变;


三是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主要针对玉峰山周边丘陵区,综合运用无人机、高分辨率多光谱光学影像遥感、InSAR等新技术,开展滑坡、崩塌1:1万精细调查;


四是地质灾害“三查”,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动态掌握、同步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信息。

地面沉降监测

维护更新1处分层标自动化监测站,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每年一次全市InSAR监测,实现平原区地面沉降监测网全覆盖,落实监测与日常维护经费,确保监测网络长期稳定运行。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一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机制灵活、职责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二是继续加强地面沉降综合防控。实现地面沉降风险可控。到规划期末,全市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0毫米/年以下。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险(灾)情速报和汛期每日“零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等。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广泛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有效提升基层村、社区群众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规划》健全了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和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突出精细化防灾减灾要求,细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详细部署安排。


系统推进《规划》实施,能够科学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新城市、发展新产业、布局新赛道”提供有力的地质安全保障!

来源 | 昆山自然资源和规划

责任编辑 | 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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