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幸福家园——“物业管理工作”政协委员专题联组讨论见闻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逐步形成。1月8日,“物业管理工作”政协委员专题联组举行,委员们围绕“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把这个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议深议透。

当天,参加联组讨论的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面规范物业服务、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增强群众幸福感等主题,与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坦诚沟通,献计献策。市政协领导沈立新、朱元英、史红亮、盛雪东、吴忠参加会议,汤土云主持,副市长周继春应邀出席。

据了解,目前,全市现有住宅小区1199个,物管和社管小区各占一半;现有物业服务企业396家,其中国有集体控股22家。近年来,市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物业管理工作,提交了27件物业管理方面的提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红管先锋”项目连续两年列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市住建局等部门聚焦“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以“红色物业”为着力点,针对性化解物业管理难点堵点,“红管先锋”项目群众满意率提升至85.91%。
在委员和部门互动环节,政协委员马长茗第一个发问:“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物业企业如何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市住建局局长王卫东回应道:“在住建等部门的引导下,我市物业企业普遍常态化增加了测温、验码、消杀等工作,可有效保障小区居民安全。今后,主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引导物业企业为居民提供更多‘价廉物美’的服务。”“如何确保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时规范、透明?”政协委员孙洁提出另一个百姓关注的问题。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顾张超说:“我们通过‘负面清单’、应急通道、下放审批权等针对性管理机制,确保公共维修资金安全、便捷、高效运行,管好、用好百姓房屋的‘治病钱’‘养老金’。”
如何把好业委会选人关、更好地发挥业委会作用?电梯维护过程中,如何协调物业企业与电梯维保单位之间的诉求差异?我市“物业巡回法庭”如何更好地调处物业企业、业主之间的矛盾……会上,政协委员将一系列百姓关注话题抛出,并提出建议,住建、公安、消防、法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认真记录、一一回复。


周继春表示,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我市将严格压实压紧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小区停车、设施设备维护、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推动“红管先锋”提质扩面,推进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建设,引导业主自觉规范行为,让物业企业与业主携手共建安全、和谐、宜居的幸福小区。
融媒体记者 | 许晓明 陆 恒
责任编辑 | 沈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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