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镇查处一家非法塑料板材制品加工点

11月19日 18:08

日前,陆家镇环保办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家非法塑料板材制品加工点,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尽快清理搬离。

11月16日,陆家镇环保网格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位于金阳东路1055号的园区内有一家非法塑料板材制品加工点。  “该地属于商业用地,不得进行工业生产;该企业未取得相关手续,擅自进行生产作业;板材覆膜、粘合工艺的过程中,胶水热熔会产生异味以及一些有害气体,该企业没有对塑料热熔工段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也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陆家镇环保办副主任朱广珑介绍,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开具了《环境监管指导告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尽快清理搬离。“我们要求企业两周内搬离,期间,我们会不定时地‘回头看’,确保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督促负责人尽快搬离。”朱广珑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融媒体记者 徐卉)

融媒体编辑 : 庄哲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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