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快来这里登记
失业登记申报
网办
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者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地区设置为“苏州”,个人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进行申报。
线下办
个人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备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可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同步办理。
失业保险金常见问题
问1: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发放时间有调整吗?
答: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为结算期(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结算期期间暂停申领。
经审核通过,符合领取条件的的失业人员每月15日以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问2:领取失业金期间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3: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办理灵活就业参保吗?
答: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但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问4:重新就业后,发现多领失业金,需要退回失业金,如何处理?
答:目前失业保险待遇退款需至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前进西路1801号人社服务大厅一楼个综窗口)。窗口失业保险待遇退款业务正常能当日办结。
(来源 昆山人社)
责任编辑: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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