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昆山在行动】锦溪镇一纸箱包装厂限期搬离

10月21日 19:26

日前,锦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长云村巡查时,发现一家纸箱包装厂存在多个环保违规行为。市“263”办要求锦溪镇相关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并限期搬离。

记者在现场看到,车间里虽然机器不在生产运作,但是地面积尘严重,纸箱摆放太密集,废弃物乱堆放,而且印刷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下水道。  “企业在印刷过程中会用到一些油墨,油墨可能会产生一些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我们在现场勘察中发现,企业的污防治理设施做得很不到位,接下来我们会督促该企业积极推进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将尽快关停取缔。”锦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办主任田涛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融媒体记者 徐卉)

责任编辑: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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