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建议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不仅要通过高水平科技供给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更是新一轮对外开放引领全球化发展的桥头堡。目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虽然取得诸多进展,但痼疾仍在,存在顶层设计不足、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异较大、产业同构化严重等等问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要勇于创新,突破体制机制的藩篱,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路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
长三角一体化是个系统工程,需要自上而下进行系统谋划。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需要从要素合作更多的转向制度合作,在更深层次上打破行政区划的藩篱,建立健全长三角互动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深化发展。
1.借鉴京津冀一体化的经验,成立更高层次的协调机构
为加快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在国务院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应办公室,以国务院常务副总理为组长,以此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而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依然停留在省级层面。面对全新的发展形势和一体化的要求,长三角地区跨三省一市,地域范围广、协调难度大,也有必要超越“三省一市”层面在国家层面成立协调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实质性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加强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各个层面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
规划也是一种协调机制,当前各地正启动制定“十四五”规划,三省一市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对接,共同研究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移对接、产业协同发展、市场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区域性重大问题,修改完善相关规划。实现长三角规划与长三角地区各地“十四五”规划、各城市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以指导、引导长三角各城市协调发展。
二、健全市场机制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首先是市场一体化,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这就要求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构建有利于推动资本、技术、产权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安排,形成人才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旅游市场乃至口岸、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也就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势必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长三角地区应该充分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溢出效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1.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健全市场机制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清理、废除妨碍建立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逐步清理纵向产业政策,引导推行横向产业政策。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一是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二是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三是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实施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推进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
推进长三角地区跨区域重大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基础设施体系,对于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有基础和先导作用。过高的通行费、不贯通的过桥收费、不方便的“断头路”等都会增加运输成本,阻碍区域一体化发展。长三角正在落实打通“断头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同时覆盖更多的高铁,扩大“1小时经济圈”的范围。目前,长三角地区重点城市轨道交通再建规模上涨超过60%,互联互通建设有助于促进都市圈内人员的流动,带动经济圈内经济发展。
《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以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在精准补齐发展短板基础上,加快构建长三角地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此规划为指引,推进长三角地区对外运输大通道、城际交通主骨架、都市圈通勤网高效联通,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其中铁路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00公里/万平方公里,总体形成长三角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提升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大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分担率超过65%;加快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服务实现共享共用,实施交通环境污染和排放联防联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长三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长三角建成全国乃至全球5G网络和应用先试先用的地区之一,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引领加快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合作发展。以长三角合作示范区为先导,推动电信、广电运营商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共建共享,探索跨地区电信业务模式创新。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规划示范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及边缘数据中心布局,加强对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基础支撑和服务能力。支持引导示范区重点行业和重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企业节点。推进数字制造、量子通讯、智慧交通、未来社区等应用,加快“城市大脑”建设。
四、加强长三角区域的产业协同
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三省一市四地经济各有侧重和特色,互补性强,为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体化即通过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分配,更强调城市群内部协同发展,而不是侧重通过上海要素的辐射和扩散支持和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上海充当操作系统平台,在全球、全国吸引一流人才为长三角提供人才、资金、平台;江苏集体经济发达,优势在制造业;浙江民营企业众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快速;安徽的科教行业、新型工业化是亮点。
然而,长三角地区也存在产业协同程度不高,产业同构化严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长三角地区产业能级较低,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下游环节。而提高区域产业能级、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的关键在于扶持技术创新。因此,加强区域间技术创新合作,共建中心城市与其他城市区域技术创新协作网络,可以为推进产业协同和提升产业能级提供动力支撑。要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三省一市的人才和研发机构的优势,建立一个区域一体化的创新网络。这个网络包括共性技术研发、科学实验室共享、信息技术交流、成果转化服务、风险投资等,一体化创新网络的建设可以助推长三角地区产业链向高端提升,提高长三角地区企业的产业层次和竞争力,促进区域产业联动和协同转型升级。
在产业合作上,可以发挥长三角各城市之间的互补优势,完善产业转移和对接合作机制。长三角各城市的发展有梯度和差异,可以在产业间形成一种既配套协作、又优势互补的关系,拓展相互的腹地和市场,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鼓励“三省一市”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跨区域兼并重组,建立总部-基地等方式,实施一批区域产业合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现科研、生产、营销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加强国际合作,以实体机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优化跨区域的生产力布局和配套服务,实现产业链整合,助推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培育、引进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本土龙头企业、行业隐形冠军和高成长性企业。
在企业合作上,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企业间联盟。这个企业联盟既包括本地企业与跨国企业的联盟,也包括本地企业间的联盟。前者可以充分利用跨国企业技术、管理和创新等方面的溢出效应,推动本土企业管理与技术升级,做大做强,从而带动长三角产业技术水平的升级;后者着重解决本地企业规模偏小、产业同构问题突出的竞争劣势,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功能,对本地企业提供研发、咨询、后勤等方面的一体化服务,逐步培育一批区域性特色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与跨国公司展开有效竞争与合作。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研究员 孙克强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博士 王德华
(转载自《长三角观察》2021年第7-8月号(总第112期))
(来源 长三角一体化)
责任编辑:陆晓兰
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第一昆山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ksrmtzx.com/news/detail/6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