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报请抓紧!今年有新增内容!

03月05日 16:03

三月已至,2020年度企业年报时间即将过半,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需要报送的人员请按时上报。

企业年报是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年报操作步骤

一、企业信息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域名:http://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录方式:工商联络员登录。

二、联络员

1.联络员未注册

企业进行年报信息填写时,若没注册联络员需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

联络员注册时,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点击【保存】。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恭喜您,注册成功!

2.联络员已注册

如果已经注册过联络员,直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系统自动带出企业(个体、农合)注册号,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系统自动带出联络员姓名跟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3.联络员变更

若联络员发生变化,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输入原联络员信息跟变更后的信息,点击【保存】。

三、年报信息填写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对应的年报年度,按提示逐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四、其他自行公示

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进入填报界面。按提示逐项点击【添加】,填写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完成所有年报内容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可在首页输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查看年度公示信息。

2020年年报重点关注

1.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重点行业领域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请按时填报年报,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100%年报。

填报提示

只有已在相关部门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填报此内容,填报年报时系统自动关联出相关许可证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2.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还要进行

社保、统计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事项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等仍需填报。

填报提示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内容中新增的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不对外公示。

2020年年报新增内容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大型企业新增年度事项

1.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

2.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

3.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填报提示

系统将对需要填报的企业自动关联填报页面(如:大型企业若存在“逾期”情形,请选择“是”,系统将自动显示相关填报表单;若不存在“逾期”情形,请选择“否”)。

为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系统将对需要填报的企业自动关联填报页面。相关企业请如实填报,该事项不作为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也不会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需注意

2020年度试行网上年报

自2020年度起,除特殊情况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报。

咨询电话

1.点击网页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2.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2021年年报咨询电话

来源 | 昆山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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