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申报成功后不要忘记点击“缴款”哦!

08月11日 14:49

 1、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注意了,申报成功后,在确认账户有足够余额的情况下,在“我要办税”——“税费缴纳”模块,点击“缴款”按钮,系统才会完成扣款步骤,具体操作界面如下:


2、在自然人税收管理扣缴客户端进行个税申报,综合所得申报表发送成功后,点击扣缴客户端左侧“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缴税”,选中对应需要税款缴纳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获取缴款反馈:


3、若企业未与税务局、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可以选择“税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并携带此凭证在申报期内前往商业银行网点完成税款缴纳。


重要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因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

 2、为提高扣款申报数据质量,保证您扣缴申报的税款及时入库,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请您务必在申报完成后手工点击“缴款”按钮完成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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