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昆山 共享共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昆山开出苏州首张“扬尘罚单”
“以前觉得扬尘管控可松可紧,现在法典划出了硬杠杠,环保责任再也不是软任务。”站在码头上,一位企业负责人望着刚刚覆盖完整的物料堆,感慨地说。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全市各执法部门迅速行动,交通运输领域率先亮剑。近日,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全市首张“扬尘罚单”,这也是苏州首个适用新法典的执法判例。

当天,执法人员在辖区港口码头巡查,发现该码头企业存在多处违法问题:易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雾炮设备损坏失效,前沿缺少有效喷淋设施;装卸全过程未采取密闭、喷淋等防控手段,作业扬尘无法有效抑制。“这三条是硬伤。”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拍照录像,逐一固定证据链。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项,执法部门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扬尘治理,既是水运生态的关键一环,也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抓手。法典施行后,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加密巡查频次,聚焦扬尘、污水、岸电、固废等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并未“一罚了之”,而是现场为企业负责人逐条解读新法典新增条款和刚性要求,讲解码头扬尘管控标准、作业规范和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厘清环保边界、补齐认知短板。“新法典明确了硬标准,划出了硬红线。我们一定全面对标、立行立改。”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目前,该码头已完成露天物料全覆盖,采购安装全新雾炮抑尘设备,并建立环保设施日常巡查、维护、运维台账,确保抑尘设备完好可用、措施落地见效。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该案为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水陆一体生态环境治理,强化与交通运输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港口扬尘、水污染专项整治,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规范港口作业环境。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广泛普法、精准帮扶,持续压实水运行业绿色发展底线,推动全市港口扬尘治理标准化、作业管控规范化、生态保护常态化,全力守护水清岸绿、空气常新的生态底色。
责任编审 | 冯涛 陆乐
融媒体记者 | 丁燕
图片来源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 |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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