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首次系统性修订
5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是《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标志着昆山试验区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作为江苏省首次为县级市特定区域立法的法规,该条例旨在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化改革成果,为试验区先行先试提供制度支撑。此次修法立足两岸关系新形势、产业发展新趋势及台胞台企新诉求,在产业合作、数字开放、绿色转型、民生融合等领域实现系统性升级。
在产业合作方面,条例在原有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基础上,新增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低空经济、具身智能等重点发展产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拓展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台青创新创业空间。
在数字开放方面,条例新增推动试验区与台湾地区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深度合作,支持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并同步加强数据安全监管,体现“放得开、管得住”的治理理念。
在绿色转型方面,条例支持试验区推进绿电进园区、进企业,推动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建设,助力台资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全球竞争力。
在民生融合方面,条例鼓励和支持台胞子女就读昆山市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支持试点实施台湾地区居民购房支付便利化政策,在住房等领域推动“同城待遇”,增强台胞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昆山试验区是全国首个以两岸产业合作为特色的国家级试验区,自2013年获批以来,已成为大陆台商投资最密集、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平潭、昆山、东莞等两岸合作重点平台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此次修法回应新形势新需求,将为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责任编审 | 汤天伦 马萍
融媒体记者 | 王超 肖旻泰
融媒体编辑 | 朱敬哲
校对 | 葛自强 任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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