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污单位,请于4月15日前提交2026年度1季度执行报告
全市持证排污单位请注意!
2026年排污许可证一季度执行报告
进入提交周期
该行动起来啦!
具体该怎么提交季报
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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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对象
2026年一季度持证时间超过1个月且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有季报要求的排污单位(首次发证时间在2026年2月28日前,重新申请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首次申领时间为准)。
2026年4月15日之前。
3.提交方式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
1)火电行业(行业代码4411、4412)、钢铁行业(行业代码311、312、313、314)、水泥行业(行业代码3011)、造纸行业(行业代码221、222、223)排污单位:请依次点击“统一信息报表”“1季度”按钮,完成2026年一季度统一信息报表填报和提交工作。
2)其他行业排污单位:依次点击“执行报告”“1季度”按钮,完成2026年一季度执行报告填报和提交工作。



(如果是首次提交执行报告/统一信息报表,请按照《新版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操作指南》进行填报和提交)

(扫描二维码,查看操作指南)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1.系统卡顿填不了怎么办?
建议错峰填报、提前填报,或者更换网络、浏览器、电脑设备等。根据往年填报经验,在填报时往往会出现系统严重拥堵、长时间没有反应、数据丢失等情况,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请各排污单位单位适度超前开展填报工作,或者尝试在非工作时间错峰开展填报工作,以免错过规定时间。
2.没有自行监测数据怎么办?
请抓紧联系专业机构开展自行监测!注意:自行监测周期是按自然年计算,而非从持证日期开始计算,请各单位一定要对照副本逐一对照自行监测要求(因子+频次)是否落实到位。
3.所有的表都要填吗?
是的!表格是根据各单位的许可证自动生成的,请在填报时逐表逐条对照填写相应内容,不要遗漏。
4.要上传附件吗?
要的!上传自行监测点位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自行监测报告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填好了怎么办?
先别急着提交,先开展企业内部审核,有没有逻辑问题,填的完不完整。纸质版执行报告应由排污单位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保存,以备查验。若提交后发现报告存在问题,可主动联系管理部门退回修改,否则将作为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6.停产是否需要填报?
要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请各持证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副本上载明的要求,落实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热线,向苏州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咨询。
排污许可证核发咨询电话
序号 | 地区 | 咨询电话 |
1 | 张家港市 | 0512-58673175 |
2 | 常熟市 | 0512-52817795 |
3 | 太仓市 | 0512-53517870 |
4 | 昆山市 | 0512-57554437 |
5 | 吴江区 | 0512-63938023 |
6 | 吴中区 | 0512-66058392 |
7 | 相城区 | 0512-85182759 |
8 | 姑苏区 | 0512-68725610 |
9 | 工业园区 | 0512-66680821 |
10 | 虎丘区(高新区) | 0512-68751193 |
11 | 苏州市 | 0512-65111342 |
综合 | 苏州生态环境
编辑 | 林炎
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第一昆山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ksrmtzx.com/news/detail/28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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