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

水美锦溪 01月15日 14:00

始终做到高度重视高度警觉高度负责

落细落实防控举措全力筑牢严密防线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召开


1月13日下午,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召开,对我市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市委书记吴新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最新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决打好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丽艳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张月林等出席会议。


春节假期临近

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锦溪镇始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开展疫情防控督查

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召开会议

1月8日下午,锦溪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全镇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要思想高度重视,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要严格责任落实,做到减少流动不聚集,要强化政企联动,做到服务企业不停歇,全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1月9日上午,锦溪镇再次召开全镇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对我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进一步明确、压实各单位责任,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防疫督查

1月5日下午,镇党委书记黄乃宏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行,赴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冬季低温“防寒潮”安全检查工作。

黄乃宏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他强调,要紧盯疫情形势,落实落细防疫各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他指出,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企业要做到思想不放松、绷紧安全弦,落实好防冻堵、防滑倒、防中毒、防泄漏、防坍塌等工作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规范化建设。同时,针对第二轮寒潮天气,他督促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防寒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灾害发生时救灾物资拿得出、跟得上、调得快,尤其低温雨雪天气,要更加关注企业员工上下班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员工厂内厂外安全。


1月5日下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崎,镇党委副书记任文静带队分别对我镇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防寒物资应急保供以及强寒潮天气期间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出台文件

▲出台社会及社区防控相关文件


落实举措

▲落实测温排查登记等常态化防控举措


加大宣传


防疫顺口溜

各位父老乡亲:

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举措时时抓

定时通风勤洗手,过节尽量留在家

线上拜年新风尚,少串门来少聚会

出门莫忘戴口罩,社交距离一米线

如有不适速就医,保持冷静遵医嘱

红白喜事宜从简,疫情防控莫松弦

个人防护做得好,一家老小平安保


▼防疫顺口溜(普通话版本) 

防疫顺口溜(普通话版本).mp3

来自水美锦溪


▼防疫顺口溜(土话版本)

防疫顺口溜(土话版本).mp3

来自水美锦溪


▲利用农村应急广播统一进行播放宣传

▲制作发布防疫海报

▲致全镇企业的一封信

▲防疫宣传短信

▲ 张贴生冻冷链食品相关告知书


上周

27个行业领域共排查企业(场所)73家次

发现隐患83条,完成整改66条

截至目前

共排查企业(场所)6686家次

发现隐患8605条,完成整改8554条

责令限期整改65家

立案处罚399起,处罚金额222.81万元


安全检查

1月4日晚,镇党委副书记邹引明带队对我镇部分群租厂区开展安全夜查。


1月5日晚,镇党委委员田野带队对我镇部分群租厂区开展安全夜查。


1月9日晚,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余志刚带队对我镇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锦溪交警中队于1月5日晚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饮酒驾驶1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月7日,锦溪交警中队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第六次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处罚各类交通违法63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各安监网格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周检查企业6家,发现管理缺失17条。复查企业3家,整改管理缺失1条,整改隐患4条


狠抓重点风险的管控,严格检查重点企业。上周检查重点企业2家,发现隐患4条


宣传教育

1月7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镇小五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


案例曝光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昆山市锦溪亚特威精密五金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目前已被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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