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笔谈】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明确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会《决定》共有13个部分提及法治建设,专章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五个方面具体任务,这些任务和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度契合,为我们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聚焦市委“5+5”工作部署,形成“法治建设工程”20项重点任务。强化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构建“一体两翼”法制审核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周期管理;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施源头压降行政争议推动“案结事了”专项行动;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发展规模质量持续提升;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成功办理我省首宗跨集体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公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形成联合普法效应。推进基层融合善治,夯实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研发推广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确保监管帮扶对象在管在控;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专项行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全面领会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法治昆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履职尽责、创新实践。
在法治昆山建设方面,市司法局完善“一办三组”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市委“5+5”工作体系“法治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创新述法评议形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实现评议结果与法治监测评价、督察考核等环节互促互认;深化法治督察“亮剑”行动,综合运用案卷评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优化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提升涉外法治建设水平,推动境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建强涉外律师领军型人才队伍,强化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实务训练,提升涉外律师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市司法局纵深推进提升基层法治审核能力专项行动,建立片区协作、挂钩指导、队伍建设、技能比拼“四大机制”,实现各区镇法治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审核机制全覆盖;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持续实施源头压降行政争议推动“案结事了”专项行动,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驻点辅导”,推动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
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市司法局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引育优质法律服务机构,打造综合性法律服务产业集聚区;擦亮“鹿城法援”品牌,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市民群众推门见法、随处学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人民调解一体化“塔盘”模式,推动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实效;深化“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强“尚法课堂”约课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金课”进企宣讲;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在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指导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深化援法议事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
作者:市司法局局长 潘成刚
责任编辑 | 王一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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