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

09月10日 22:25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带头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见实效,努力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建设政治机关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学思想、强党性与学党纪、强约束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省直机关以清廉机关创建为抓手,突出加强纪律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养成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的习惯。但也要清醒看到,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致出现问题而不自知。要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严明纪律作风、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是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要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用严明的纪律作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才能更好地保障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把严的基调长期保持下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到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持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凝心聚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


把政治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修订的《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比如,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深刻彰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毅力。比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为党员干部列出“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想问题、做决定、办事情要多想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政治影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上。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新修订的《条例》对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都进行了充实完善。比如,在总则中增写了“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比如,在分则中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的就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突出纪挺法前、纪法贯通。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党纪国法,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比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须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思想,在内心深处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正确把握严约束与强担当的关系。新修订的《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推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比如,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避艰险、勇于负责。比如,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干部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把强约束和重担当有机统一起来,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带头深学细悟。注重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条例》作为主教材、案头卷、枕边书,不断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理解、领会,特别是对照新旧《条例》反复通读精读细读,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真正把党的各项纪律刻印在头脑中、熔铸于血脉里,让党规党纪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带头对照检视。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对照《条例》各项具体规定,认真检视党组织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入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挖思想根源,找准症结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带头遵规守纪。学纪、知纪、明纪,落脚点都是守纪。要把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贯穿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经常对照“六大纪律”反思警醒,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聚力精准执纪,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尺度不一、畸轻畸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者系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来源 | 《党的生活》杂志

责任编辑 | 刘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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