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美丽江苏安全根基!江苏深化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合作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与应对,1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举行深化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部门工作合作机制签约仪式。
通过各方努力,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2023年,全省各级消防救援和生态环境加强联动合作,强化工作协同,合力应对处置了一系列突发事件,有力保障了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凸显了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部门联动的协同优势和关键作用。
此次签订的协议,吸取了以往的合作经验,借鉴了各地的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找到最佳的契合点。在信息互通方面,进一步突出基础数据共享,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应急保障方面,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共建共用;在能力建设方面,进一步推进专业力量融合,提升综合业务技能;在应急处突方面,进一步提高协同处置科学性、时效性,推进双方合作向深层次、多层级延伸拓展,构建全省上下统一、衔接贯通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强大合力。
根据协议,双方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处置、务实高效为原则,建立长期、紧密、全面的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次生环境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到2024年底,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消防救援部门合作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双方应急力量深度融合,协同响应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省消防救援智能指挥平台与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完成互联互通,实现现场视频信号、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等实时互传,具备远程会商、信息共享、灾情研判等基本功能。建立应急物资、专家和救援队伍等资源共享机制,共建省级联合应急物资库,组建突发事件综合救援处置省级专家团队,指导队伍提升消防救援、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双方每三年联合开展一次突发事件省级应急综合演练。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向省环境应急中心通报;省环境应急中心向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通报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现场处置进展以及可能危及消防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现场处置结束后,生态环境部门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妥善处置事故救援过程中受污染的消防器材、物资。生态环境部门在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消防救援部门参加调查工作。双方成立环消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主要领导担任。
来源 | 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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