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品味真理的味道·学习笔谈 |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展现人大作为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人大作为。
突出“全周期”,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应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确保在法律制度设计和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的立法全生命周期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突出“全链条”,以高效能监督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人大监督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本身也具有“全过程”的属性。要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在监督议题上,坚持问需于民;在监督方式上,坚持问计于民;在监督结果上,坚持问效于民。要积极打造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督闭环,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突出“全流程”,以高认同决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这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过程中扩大民主参与,保证重大决策的作出都建立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坚持把民心民意贯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全过程,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群众提议、代表票决、政府办理、人大监督的新格局,让“为民办实事”成为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生动实践。
突出“全天候”,以高水平代表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活力看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就能够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实现“全过程参与”,切实搭好为民履职的“连心桥”。
(作者沈思保为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来源 | 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 | 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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