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 9月新规来了!

09月01日 11:13

转眼已是夏末

“神兽归笼”开启新学期

打工人期待的国庆长假

也将如约而至

此外

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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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符合条件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税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9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


“12318”等3个热线号码取消


9月1日起,“12318”文化市场违法举报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12369”环境违法举报热线号码将统一取消。市民如有相关诉求,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


江苏


全国首部!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施行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建立双向转诊的具体办法、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等。其中提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放宽报名条件等。


江苏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江苏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9月1日起施行,在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和征缴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等多个方面实现全省统一。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无需转移基金。


江苏推出20条举措解农民工“烦薪事”


江苏省《关于扎实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提出7项20条具体措施根治欠薪。通知明确,9月1日起,全省所有在建项目企业信息和用工人员信息一律纳入实名制管理,并严格落实按月足额、月结月清等要求。


全国


青藏高原生态有了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等7章。其中,对雪山冰川冻土等生态系统要素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规定,加强三江源等核心区域重点保护等。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老小区加装电梯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专门立法!维护在外公民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7条,其中,明确规定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涉嫌违法犯罪、基本生活保障出现困难等情形下,驻外外交机构应当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


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监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条例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


法律援助程序优化更惠民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明确承办人员,优化申请程序,细化指派程序等,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网上销售化妆品有新规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产品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贮存运输等义务。


完善制度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宗教活动场所名义或者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影响力进行商业宣传,牟取非法利益;宗教活动场所之间不得形成隶属关系等。


新国标!茶叶、化妆品等包装要“瘦身”


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9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方面,规范了31类食品和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不达标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


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9月1日起实施,明确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达到公告所列相关性能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来源 | 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 | 王一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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