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他们建议,这些项目拟纳入江苏未来五年立法计划
今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是确定江苏未来五年立什么法、怎样立法。为广泛集民意、聚民智,从去年8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就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这些天,《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此期间,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近半建议被以各种形式采纳吸收。
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188 件
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是开展立法规划编制的第一步,是编制立法规划最为基础性的工作。早在去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立法规划编制项目建议征集等前期准备,邀请各界人士为高质量立法献计献智是其中重点。
去年8月起,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启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侯学元介绍,这次征集面向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全体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工委、省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向全省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以及全省部分律师事务所,广泛征集建议。
“经过全面梳理、统计,除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84件立法规划项目外,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188件,市县人大提出立法规划项目30件,总计302件。”侯学元介绍,社会各界提出的188件中,包括27位人大代表提出32件、7位政协委员提出7件,6个社会组织、93位公民提出132件,4位立法咨询专家提出12件,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5件。
社会各界提出建议获得高度重视和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3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9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2件;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的7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4件;社会组织、公民提出的13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38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18件;立法咨询专家提出的12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2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3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5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件,调研项目1件;市县人大提出的30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16件,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3件。“综上,218件立法规划建议项目,采纳为正式项目80件(次)、调研项目26件,占比达48.62%。”侯学元说。
“当我第一次看到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的时候,我非常激动和高兴。”省人大代表、常州市金坛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科长王虎琴有多条建议被采纳,建议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均作为正式项目被列入规划。此前,她于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交的《关于制定〈江苏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也得到了落实,在立法规划中均被列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
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朱一葵立法团队建议制定“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基层立法建议能够得到采纳,我觉得非常荣幸。基层立法团队能够参与五年立法规划,也是一件幸事。”朱一葵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应当是每个人的责任,所以她自2021年起就向有关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其中也包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去年再次向省人大建议获得采纳,这让他深切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人大立法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作为南通市政府法律顾问,朱一葵以往也被征询过对成文的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这次是从立法规划,也就是从立法的源头上来听取基层的意见,确实保障了基层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19岁公民的立法建议被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经过研究论证,有的被列为正式项目,有的被列为调研项目,也有的是受建议的启发明确了新的立法项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建议来自公民个人。
19 岁的公民江宸是最年轻的建议提出人之一。作为南京市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机电部的毕业生,江宸通过微信公众号留下的邮箱,提出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的建议,已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说起提出这条建议的缘由,他表示,身边有不少优秀同学因偏科等原因上了中专,但在后续学习过程中有人获得了优异成绩,有人还拿到了技能大赛的大奖,表现出了很好的天赋。近年来的教育改革给中专生继续深造提供了便利,但各地高校“土政策”规定不一,想升学的同学往往难以如愿。因此他建议,修改不太跟得上时代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让中专生都能学到喜欢的专业,发挥更大的才能。江宸同学的建议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带头给他鼓掌。
“江宸同学的建议与发言很‘接地气’,真实反映了我们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了一线的老百姓的感受和意见,这些声音是非常重要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也提出了修改该办法的建议,并表示江宸的意见对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有很大启发。
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江苏的重大任务,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江苏发展的总目标。北京国发智源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区域高质量发展智库研究员朱树清由此建议制定‘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并提出“如果把江苏省实现高质量跨跃式发展和创造新的辉煌比喻成为一把锁的话,那么出台‘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就是开这把锁的金钥匙”。
“公民朱树清建议制定‘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条例’,这个建议很好,但是调整范围很大,受此启发,将制定‘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5年。”侯学元说。周连勇认为,这一调整切合当下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体现了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密切结合,也体现了地方立法“小快灵”的相关要求。建议得到高度认可,朱树清高兴地表示:“这是对社会智库献计献策的高度重视和对建议的充分肯定,以及对社会智库的鼓励与鞭策。”
代表不同群体和不同背景的个人和团体,对法制建设的设想和诉求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比如,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朱劲松建议修改《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安排在2025年;省消保委建议修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建议制定“江苏省家政服务条例”,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
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是建议热点
征集结果体现了群众的“急难愁盼”。例如,有17人次(或者单位)提出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是此次征集中最多的。排名第二的是建议制定“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有7人次提出。这些都体现出群众的法制需求,也获得了积极回应。截至目前的立法规划项目安排中,安排的强化社会治理方面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都是最多的,分别为13件、7件。
省人大代表曹立志建议制定“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已被列为2025年正式立法项目。作为一名执业26年的律师,曹立志注意到,全省法院面临压力越来越大。过去的五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021.8万件,比前五年上升44.3%;以全国二十分之一的执行人员,承担了全国十分之一的执行案件。“其实看到这些数字,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除了法官累之外,当事人心情也急迫。”曹立志表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问题必须要通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化解,“我相信,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之下,注重加强诉源治理,坚持与治理于预防、与服务于化解,将依法治理贯穿源头,将非诉服务贯穿始终,一定会推进全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民生热点诉求在建议采纳中也得到充分体现。比如针对“野蛮装修”、擅拆承重墙等行为,建议制定“江苏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也有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的贡献。该局执法协调科副科长赵斌华表示,伴随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现有房屋安全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短板。她就如何制定这部法规建议,一方面针对当前管理实践中各部门的推诿现象,明确各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细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等安全责任。另一方面,针对装饰装修改造时擅自拆改房屋承重构件这一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立法时严格区分房屋拆改行为,厘清行政许可与禁止行为的界限,更好规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装饰装修改造房屋。
针对消费领域的新现象,省消保委建议修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被列为立法规划调研项目。“随着经济快速转型,我们感受到新型消费领域比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举例说,投资养老项目诈骗、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电竞酒店接待未成年人、预付卡商家“跑路”、医美“毁容”等等新型消费,呈现出了跨行业跨范围的特性,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尚难以完全覆盖,亟需通过修订地方性法规提供规范性的指引。
他们就“怎样立法”也有建议
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正在开展第二轮全面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看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及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等方面,共安排正式项目63件,调研项目共37件。正式项目中,制定32件、修改27件、废旧立新4件;分别为:2023年18件,2024年13件,2025年15件,2026-2027年17件。
除了对立什么法提出意见,社会各界对怎样立法也有改进建议。朱一葵就建议,应考虑合理编排项目以节约立法资源。“我注意到,2024年拟修改《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5年要修改《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是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所以我在想,这两个条例是不是可以合并到同一年来修改。”朱一葵认为,这样既有利于法律法规汇编,也有利于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调研座谈会等立法工作上节省资源。
目前征求意见稿所列37个调研项目中,包括《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计划。省人大代表,江苏皇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工会主席高军会说,现行条例对太湖流域氮磷排放有严格规定,但随着很多产业模式创新和科技的发展,该规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流域经济发展。如餐饮行业的预制菜工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将生活污染的面源转向集中治理排放,从整个流域来说是减少氮磷排放的措施,但因为受到条例限制,该类工厂无法在太湖流域落地。还有一些企业虽然历史上有氮磷指标排放,但因工艺创新亟需技改提升,因条例限制同样无法进行改造,制约了行业发展。
“是否可以从条例的受众面上,从不同维度建立意见收集评估渠道及评价意见,广开言路,寻找更多不同层面的建设性意见,让法规制度的制订除了具备其应有的法治效力外,更具社情的合理性,服务性及社会发展激励作用。”高军会建议,修改法规时应使用更全面的评价体系,让立法更科学严谨。比如,关于零排放的问题是否可考虑采取分行业管控、制定合适的标准、全生命周期考虑氮磷排放等方式方法有效控制氮磷排放,既可以有效管控,且更具合理性。
来源 | 交汇点
责任编辑 | 朱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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