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宣传月系列活动
5月17日
记者从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获悉
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宣传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即日起至6月,我市全面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省、苏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据悉,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宣传月活动主题为“消防安全无小事,风险防控靠大家”,重点围绕社区(村)、商业街(区)、集宿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方面,聚焦群体出租房的房东(二房东)及承租人、小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车主、小区物业人员、集宿区管理人员及居住人员、其他有管理职责人员(社会志愿者、“红袖标”等)6 类人群,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分类施策,精准防范,增强群众全员参与、全员整改意识和能力,努力为昆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内容
(一)开展全民宣传活动
(二)开展“1+1+N”宣传
(三)开展专项治理宣传
(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五)开展进家入户宣传
(六)开展企业单位宣传
(七)开展进店告知宣传
(八)开展集宿区演练宣传
(九)开展校园消防宣传
(十)开展“进圈入群”宣传
(十一)开展全媒体矩阵宣传
(十二)开展“第一现场”警示
围绕“1+1+N”宣传,我市将持续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和“消防安全码”推广使用力度,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微型消防体验室,开展体验式、沉浸式消防科普宣传,组织群众身临其境感受火灾危害、学习消防技能;
立足专项治理宣传,将通过“模块化+组合式”的宣传方式,将标识化管理精准匹配到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三合一”、小餐饮场所等“四类场景”的关键部位,确保全域覆盖、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安全提示与宣传引导作用;
“第一现场”警示则以住宅小区、农村自建房、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为基础,剖析火灾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通过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警醒市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自觉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方案》明确,各区镇、部门
●要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实际和产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区域以及重点群体的针对性宣传教育。
●要密切结合本地、本行业火灾特点规律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区域,找准切入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策划组织操作性、针对性强,群众参与度、互动性高的特色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要发挥好企业单位和小区业主微信群、各类宣传设施、政府网站和公众号等现有宣传阵地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扩宽新媒体、短视频等宣传渠道,充分调动一切宣传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典型宣传。
●要积极总结宣传活动情况,提炼具有特色亮点、成效较大的经验做法,不断固化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融媒体记者 | 丁燕
供图 | 丁燕
责任编辑 | 朱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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