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新利好!元旦起执行!
12月31日 11:03
@全体参保人
2023年1月1日起
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将“再升级”
苏州市门诊特殊病政策
苏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
将有调整
医保新利好,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深入推进苏州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健全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内容包括一系列提升长护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的举措,实现苏州长护险服务“再升级”!
关于门诊特殊病政策相关问题
来源 |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
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第一昆山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ksrmtzx.com/news/detail/139358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