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互通”再进一步!长三角示范区落地首例公共信用互认共享

10月29日 11:05

为有效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公共信用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近期,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一市两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共同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



据悉,文件印发后,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迅速行动,推动中介领域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跨区域互认,实现了公共信用评价良好以上的嘉善县能源评估机构——嘉善中能能源评估有限公司,“免检”直接入驻吴江中介超市,推进长三角示范区中介机构跨省域信用互认互通实现零的突破。


依托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到嘉善中能能源公司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良好,企业根据《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申请入驻吴江网上中介超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对企业良好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认可。在通过基础企业信息审核后,企业以“备案制”取代主管部门资质人员“审核制”,成功入驻吴江区中介超市。


吴江、嘉善在能源评估领域先行先试,对在浙江公共信用平台评为良好及良好以上的能源评估类别的企业,免去主管部门审核环节,以跨省备案制入驻吴江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了由信用区域化向信用一体化的转变,有助于形成互通互认的中介监管机制,为解决两地在中介监管方面的困难作出了示范性突破,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实现中介机构“跨省互通”的首次成功尝试。



下一步,长三角示范区将继续按照《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要求,强化两区一县通力合作,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破除行政壁垒,以中介服务市场共育共享为突破口,稳步推进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结果互认,探索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应用。


来源 | 交汇点

责任编辑 | 朱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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