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房保障申请开始
为了更好地保障
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我市2022年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公租房租赁补贴
申请工作从今日起分批启动

目前
市住建局已通过
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日报》
发布信息
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社区
通过张贴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
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尽早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时间
经适房购房补贴:
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10日
公租房租赁补贴:
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31日
受理范围
亭林、柏庐、青阳、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辖区内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程序
凡符合《昆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到户籍所在社区住房保障窗口,登记领取相关申请资料。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社区,递交申请书和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纸张统一为A4纸),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部署,社区工作人员会对前来咨询、申请的居民进行政策解读、问题答疑,消除老百姓对保障性住房申请理解上的误区。
住房保障申请基本条件
经适房购房补贴
1.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必须有2人具有昆山市户籍并连续满8年以上(含8年)。家庭成员是指:
(1)申请人夫妇及其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子女;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服刑人员;
(5)与申请人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是指:
(1)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全部私有房产;
(2)家庭成员名下现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
(3)家庭成员曾经购买过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家庭直系亲属房产的总住房面积;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房产;
(6)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被拆迁的房产;
(7)家庭成员有实际居住权但没有办理产权的房产(包括农村宅基地住房)。
公租房租赁补贴
1.租房补贴申请人具有昆山市户籍并连续满5年以上(含5年)。家庭成员是指:
(1)申请人夫妇及其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子女;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服刑人员;
(5)与申请人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是指:
(1)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全部私有房产;
(2)家庭成员名下现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
(3)家庭成员曾经购买过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家庭直系亲属房产的总住房面积;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房产;
(6)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被拆迁的房产;
(7)家庭成员有实际居住权但没有办理产权的房产(包括农村宅基地住房)。
其它条件及说明:
1.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单身人员也可视作一人户提出申请公租房租房补贴住房保障方式。
2.新就业人员可申请公租房租房补贴住房保障方式。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租房补贴和经适房购房补贴二种住房保障方式。
4.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公租房进行住房保障。
5.单亲家庭离婚前有大于保障面积的产权房,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年限须满5年。
6.申请人未成年时随同父母享受过住房保障的,成年后独立组成家庭时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住房保障,且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资格。
7.非同一户籍的一对夫妇只可任选一地申请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核流程图

温馨提醒:7月10日和7月30日分别为经适房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最后一天,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尽早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及递交相关材料!
融媒体记者 | 许晓明
责任编辑 | 庄哲彦
来源 | 宜居昆山

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第一昆山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ksrmtzx.com/news/detail/1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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