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三角现代农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人口密度最大、农村改革最活跃的地区,正积极探索“农业区域一体化”新发展模式。但就“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来说,要破解该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机制体制不畅、农村市场活跃度不够等难点,尚需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推动规划一体化,重塑分工协作体系。农业产业应根据区域地理特征,小流域生态包括水环境、生物多样性的要求,依次进行梯度布局。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允许进行跨区域调整优化,集中连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业碳中和示范区,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完善和优化跨区域数据技术上的相关条款,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数据信息共建共享,为规划科学编制提供技术支撑,为规划的审核、实施、监督提供信息依据。鼓励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相近或互补,毗邻的相关区域可联合向国家申报各类农业园区,园区的建设投入标准均采用区域内最高资助、补贴和待遇,实行“定位+建设+资金”三统一。由先行启动区青嘉吴五个镇先行试点,联合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等国家级项目,探索财税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产业链增值利益分配机制。
推动区域品牌一体化,打造品牌标准体系。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政策支持和费用减免力度,强化品牌宣传,增设绿优农产品专柜专馆,引导居民消费。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联动推进,形成以政府主导+企业主营协同体系。制定相应品牌不同品级评定标准,编制目录,定期更新,动态管理。进入目录的不同品级的农产品在政府补贴、市场准入、产品流通等方面享受不同优惠待遇。加快推进区域农产品全程质量、农产品运营和市场准入等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全过程追溯监管体系,实现跨区域农产品市场的互认、互通和互监。建立联合执法的机构,实施跨区域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监督监管。
推动要素配置一体化,创新市场流通体系。有序推进区域内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加强长三角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的实践研究,建立区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区域流转,强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打破区域界线,促进农业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加快推进示范区“金融16条”的试点、推广工作,有序提高涉农投融资项目的比重,鼓励引导小农信贷投放,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生态种植养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节水等绿色低碳领域。共建重大科技创新与研究平台,采用挂帅制、揭榜制开展项目研究。创新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由政府主导开展公益性、生态性等项目研发;由行业协会牵头开展行业内的项目研究;由企业运作的研发机构开展产业高效益高增值的项目研发。
推动农业产业一体化,再构农业全产业链条。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农业标准化体系,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研制。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示范基地,发挥长三角地区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农产品电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跃升。优先选准3至5个区域优势较为突出、协作基础较好、聚集度较高、影响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的主导产业如水稻、蔬菜产业,率先打造完整完备的农业全产业链条,形成区域带动、示范和提升作用。有序推进区域农业产业链集群建设,提升全产业链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重点扶持一批全产业链农业龙头企业“领跑者”,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生产运作模式,鼓励龙头企业采用总部经济的形式,实施“1+x”的运作模式,即一个管理中心和x个生产基地,联动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来源 | 引力播
责任编辑 | 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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